患有先天梅毒的两大主要原因
1、在怀孕期间母亲将梅毒传染给胎儿;
2、在分娩时,胎儿的皮肤黏膜损伤,破损的皮肤黏膜和母亲的血发生接触,也会将梅毒传染给胎儿。
对胎儿的影响
★ 患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 (主要在肝、肺、脾、肾上腺等)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可能引起流产、早产、死胎、死产。
★ 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的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感染不足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且有20%早产。
★ 未经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梅毒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
若胎儿幸存,娩出先天梅毒儿(也称胎传梅毒儿),病情较重。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皮疹、鼻炎、鼻塞、肝脾肿大、淋巴肿大等;晚期先天性梅毒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锲状齿、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耳聋等,其病死率及致残率明显增高。
母婴传播疾病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指胚胎内婴儿通过产道感染或宫内感染与母体一样的疾病。母婴传播疾病有哪些呢?又该如何阻断传播?
艾 滋 病
艾滋病母婴传播是艾滋病3种传播途径之一,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果不及时进行母婴阻断,传染给孩子的几率很大。对于检测出阳性的孕妇,疾控部门应该采取恰当的干预措施,及时控制艾滋病的二代传播。已经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女性要避免怀孕,如果怀孕,建议考虑结束妊娠。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婴儿虽然不是百分之百都会被感染,但是受感染的孕妇将因妊娠和分娩的沉重负担而导致健康状况恶化,并且产后不能进行母乳喂养,这些问题都值得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家庭慎重考虑。
乙 肝
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之一是母婴垂直传播。临床数据显示,如果不采取任何阻断措施,这种传染概率高达70%-100%。
携带乙肝病毒的孕妇可从怀孕7个月起,每月打1支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如果是临近生产的孕妇发现得了乙肝,在发现时可立即打1支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乙肝孕妇最好选择剖腹产为生产方式,并对新生儿即时进行联合免疫,初生儿出生后24小时之内、第2个月及6个月及时注射乙肝疫苗。
性 病
患有性病或生殖器官传染病的孕妇,在自然分娩时,阴道内的病原体可感染产儿,致使产儿发生相应疾病,产儿受感染的组织与器官常见有眼、耳、尿道、生殖器官及皮肤。
孕妇性治疗原则:诊断必须明确,越早治疗,效果越好,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追踪观察,确保彻底治愈;传染源及性接触者需接受检查或治疗,治疗前及治疗期间禁止性交;婴儿需定期接受检查及随访,以确定是否感染。
心 脏 病
先天性心脏病占我国出生婴儿的8‰~12‰ ,意味着我国每年有12-20万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出生。其中,由于复杂的、目前治疗手段尚不能达到良好治疗效果的、出生后早期死亡的先天性心脏病的患儿超过20%,是新生儿及儿童期的主要死亡原因之一。
孕妇在整个孕期需要做3-4次B超。通过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查出胎儿是否有心脏方面的致命缺陷,排除胎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可能。若查出胎儿患有简单的先天性心脏病,出生后只要及时治疗即可恢复;中等难度的先天性心脏病的胎儿,出生后进行一次心脏手术可能也能治好,基本不会影响未来的生活。
糖 尿 病
无论是怀孕前就已经患有糖尿病(糖尿病合并妊娠),还是怀孕后才出现糖尿病(妊娠糖尿病),如病情较重或血糖控制不良者,对母儿影响极大,此外,还会引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若不能很好地控制病情,会出现孕妇流产、早产,或者出现巨大儿,造成分娩困难;此外,还容易引起酮症酸中毒、羊水过多、感染、产后出血等疾病。
所以患有糖尿病的女性计划怀孕时,要遵循医嘱,经过检查并制定适合的治疗方案,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怀孕;妊娠期患有糖尿病的孕妇可以通过医学营养治疗、运动治疗、自我血糖监测、药物治疗相互配合而实现血糖的正常化。
随着现今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母婴传播类疾病都有相关的临床对策,妈妈们也不必过度惊慌,及早发现,及时治疗。
总结
孕育新生命的基础是保证妈妈及宝宝的健康,女性应在备孕期做好孕前检查,避免带病怀孕,既不利于自身健康,对于宝宝来说也是一种痛苦;如果在孕期查出疾病,需要定时进行产检,遵循医嘱进行治疗,降低分娩及宝宝患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