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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作者: boss     来源: 办公室     2013-03-20

浙卫发 [2011] 95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审核已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促进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序和健康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发展需求,特制定本规划。

工作基础

  我省现有经卫生部批准的浙江省计划生育科研所人类精子库1家;经卫生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IVF-ET)的机构有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金华市人民医院、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湖州市妇幼保健院等8家单位,其中1家开展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技术(PGD),1家开展供精人工授精技术(AID);经省卫生厅批准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AIH)的机构15家。所有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机构都按照国家有关生殖技术管理要求接受监督检查和技术校验,规范技术准入与应用,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满足和保障我省人民群众的生殖需求与生殖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

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育龄夫妇生殖需求、卫生技术服务条件以及生殖技术服务机构发展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伦理、科学布局的原则,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准入和应用,统筹配置全省医疗资源,促进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健康有序发展,为我省全面推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的原则。按照机构总量适宜,技术分类管理,合理发展成熟技术,严控高新技术的要求,统筹安排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机构地区和数量布局,统一规划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准入要求,使全省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和技术服务项目基本满足今后五年需求。

  (二)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卫生厅统筹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划。市卫生局根据全省规划的要求,做好本区域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的规划、遴选与推荐工作。凡未纳入地区规划、违反规划要求的机构设立申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一律不予受理和审批。

  (三)稳妥实施的原则。在规划的指导下,按照“成熟一家准入一家”的要求,稳妥推进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的准入和技术项目的实施。并注重发挥已批准机构的示范作用,全面提高现有生殖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我省生殖医学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的良好局面。

  规划布局与主要任务

  一、规划布局

  (一)人类精子库

  根据目前我省精子库建设情况及精子供应状况,坚持“总量不变,提升能力,确保安全”的原则,切实建设好现有人类精子库,全面提高其供应能力和质量水平。

  (二)人工授精技术

  1.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AIH):各市除省级单位外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的机构不超过23家,全省设置不超过35家。

  2.供精人工授精技术(AID):供精人工授精技术一般设置在省级单位,具有较高的质量管理和随访能力,全省设置不超过5家。

  (三)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

  申请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的单位一般应连续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4年以上,已有设施设备和人员条件较好,校验成绩优良。各市除省级单位外设置不超过1家,全省设置不超过18家。

  (四)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技术(PGD)

  坚持从严控制的原则,申请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技术的单位一般应连续开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4年以上,校验成绩优良。全省设置不超过3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基础性数据库,促进信息的公开与共享。定期调查研究和掌握全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技术应用、质量控制以及生殖疾病谱变化等基础情况。

  (二)培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家团队。根据临床工作实际,结合科学研究与基地建设工作,努力培养一支技术精湛、结构合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研究的专家团队,进一步提升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家在省内外的知名度。

  (三)完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评估体系。建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定期校验和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对全省范围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情况开展动态监测,主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性、有效性的长期评估,不断推动技术水平提高,充分发挥社会经济效益。

  (四)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我省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基地,做好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培训基地专业设施和教学设施,加强师资培养,努力提高其带教水平和能力,为我省乃至全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人员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指导。

  (五)提高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和要求,开展技术准入和日常管理。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完善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的制度规范,使各项管理公开透明、有章可循,确保机构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的科学严谨、客观公正。

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均属限制性应用的卫生技术。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监督管理,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和安全,保护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按照卫生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对辖区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严格掌握适应症,避免此项技术的滥用。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自查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自我管理和运行机制。各机构的生殖医学伦理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认真按照有关要求检查本单位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应用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按要求上报。

  (三)依法行政,加强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的管理纳入日常卫生监督执法的内容,认真受理违法投诉举报。对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严禁此项技术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同时,要加强政务和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相关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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