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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新规范 监督新途径---我院出台《中层干部离任工作责任审计实施办法》 2020-07-28

为强化中层干部责任意识、约束意识、管理意识和纪律意识,有效提高履职绩效,加强权力监督,近期,我院继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审计之后,出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中层干部离任工作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简称《办法》),率先全面推出中层干部离任审计,确保科室运行交接有序、工作责任有效对接、综合服务无缝衔接、财产管理安全完整、清廉氛围持续浓厚。

《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离任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落实情况、科室管理目标、业务指标、学科建设、人才梯队、学术科研、教学教育等情况开展审计,做到方案详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从而规范干部职业生涯忠诚履职、尽责有为、慎终如始、清廉做人、依法办事的行为。

审计坚持“先审计后离任”,根据被审计中层干部任职期间的履职尽责情况,统一责任审计报告格式、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实事求是地开展审计评价,科学地提出审计建议,整合责任审计资源等,结合定性与定量,客观审慎地作出德能勤绩效廉的评价,审计结果将作为干部聘任期间责任问题的重要依据。

《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医院中层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实施关口监督前移,从源头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清廉医院建设筑起又一道坚固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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