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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自动售货机项目合作比选公告 2020-09-03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自动售货机项目合作比选公告

 

为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惠民服务措施,提高我院就诊患者及其家属的满意率,我院就自动售货机服务项目合作进行比选,欢迎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厂家递送相关资料。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地点: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自动售货机项目。

2、投放地点: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3、项目内容:投标人可在医院住院部一楼、妇保中心一楼、门诊三楼、门诊四楼我院指定地点投放便民自动售货机销售相关饮料、食品及日用品;在住院部一楼我院指定地点投放一次性耗材自助售卖机;饮料、食品及一次性耗材共同投标,由中标方负责加装电表线路,并向我院支付电费。

4、经营范围:饮料、食品、日用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同时为大型超市所经营知名品牌,一次性耗材为非医疗器械的需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同时提供非医疗器械的证明,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

5、项目经营年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自动售货机投放数量:4台(套)饮料食品,1台(套)一次性耗材自助机。两种售卖机分开比选。

7、设备要求:占用场地面积小于2平方米,支持线上支付(支付宝/微信)。

二、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自动售货机经营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提供营业执照。

3、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

4、具有相关经营管理经验和良好信誉的经营机构。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个人投标。

三、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项目合作商每向医院支付电费。

四、勘察现场:

由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因未能勘察现场而产生的相关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质审查:

在整个比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由我院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比选或合作资格。

六、比选材料:

按照以下顺序准备正本复印件及材料并盖公章: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

1、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

2、商务运营方案

3、设备技术参数及机器介绍材料

4、其他医院签约合同

5、若机器设备非本公司产品,需提供机器使用授权书原件(需设备生产商盖章)

6、售卖商品备案清单及价格,为充分保证病人权益,请以实惠的价格为病人提供便民服务。(建议提交备案清单:蓝光眼罩、水胶体敷料、婴儿呼吸机低压头帽、湿巾纸、纸巾、婴儿帽、婴儿袜、护臀膏;中单、会阴纸、会阴垫、腹带、尿不湿、海绵棒、吸管、婴儿帽子、饮料、点心、一次性便盆和马桶垫、餐巾纸,湿巾纸等。)

7、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网上截图资料。

8、以密封的形式递交给招标人

七、比选办法:

有意向投标人于报名时间内递交密封的投标资料,并于比选时间前15分钟到达我院指定地点,医院于比选日召开院内专家比选会,以综合得分为准,得分最高者中选。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公示时间: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5日,9月7日;时间8:30-11:30,14:00-16:30

报名地点: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比选时间:2020年9月8日14时30分

比选中止:若最终报名不足三家或比选前后发现存在非实质性三家的,比选或已签约合同中止。

比选地点: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联系人:徐超    联系电话:15268453766

监督举报电话:85080060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便民售货机项目合作比选公告2020.08.23(1) - 副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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