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财政局[2020]1号文件及医院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就医院儿科哮喘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开展定点采购二次询价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哮喘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1、标段1: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哮喘中心改造工程项目,项目预算:72603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在2020-2021年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录内。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3、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的原件)。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公室报名。
五、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行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10:00。
2、开标地点: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八、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 劳海城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东街305号
联系电话: 81185305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9月30日
2020-2021小额建设工程定点采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