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责任分解表
考评指标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负责部门 |
领导班子 坚强有力 (15分) |
领导班子定期学习制度。 |
5 |
院办 |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员工对领导班子认可度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得到员工普遍认可。 |
5 |
人事 | |
党政领导一把手重视创建工作,创建目标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具体抓,每年有一定的经费保证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
5 |
院办 | |
内部管理 实绩显著 (12分) |
主要业务指标或社会效益在全市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
3 |
医务、护理 |
坚持和完善工会、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健全,经常活动、作用发挥好。 |
3 |
工会、团委 妇委会 | |
关心员工工作、学习、生活,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员工的合理诉求和建议得到重视和回复。 |
3 |
工会 人事 | |
管理科学有效,社会声誉良好。单位无因诚信、质量问题而被媒体曝光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记录。 |
3 |
院办 | |
创建工作 扎实有效 (24分) |
有创建目标、规划,有具体活动载体,每年以创建为主题的活动3次以上 |
4 |
各职能部门 |
有完善的创建工作考核奖罚办法,创建工作档案健全。 |
4 |
档案室 | |
干部、员工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达到90%以上。 |
6 |
院办 | |
有一定的创建广告,并有一处永久性的公益广告牌。 |
6 |
院办 | |
文明员工、文明单元等创建活动的覆盖面达到100%。 |
4 |
各科室 | |
员工素质 明显提高 (20分) |
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实践活动≥2次/年。 |
8 |
人事 |
扎实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员工在单位内外言行举止文明规范。 |
6 |
人事 | |
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举办讲座、培训,开展形势任务教育等≥6次/年。 |
6 |
医务、护理 | |
环境面貌 整洁优美 (9分) |
卫生工作达到县(市、区)级(含)以上单位标准。 |
3 |
防保科 |
工作场所文明有序,内外环境整洁优美。 |
3 |
总务科 | |
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市有关部门规定要求。 |
3 |
总务科 | |
示范辐射 作用明显 (20分) |
组织员工参加社会公益活动≥2次/年,踊跃为社会公益事业捐款额居全市前列。 |
4 |
院办 |
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员工志愿者活动平均≥2次/年。 |
4 |
院办 | |
开展扶贫帮困、拥军优属等同创共建活动,频率≥2次/年。 |
4 |
人事 | |
结对村(社区)创建成文明村(社区)或创建层次升格的或近两年承办过全市性大型创建主题活动。 |
4 |
院办 | |
重视和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本单位文教体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
4 |
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