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以南,袍中路以东,樊永湖路以北,浪头湖路以西地块。
5、项目建设规模: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投资143142万元于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以南,袍中路以东,樊永湖路以北,浪头湖路以西地块实施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年门诊量达145万人次,根据浙江省妇幼保健院三级甲等建设标准,设置医院床位数1500张(其中预留500张作为发展用床)。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5951m2,总建筑面积203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000m2,包括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行政管理用房、后勤保障用房、院内生活用房、妇幼保健、科研教学用房,地下建筑面积74000m2。
6、工程投资:总投资143142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调查,项目周边以居民住宅和工业企业为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序号 | 保护对象名称 | 离场界 最近距离 | 相对 所在方位 | 敏感点规模 | 备 注 | ||||
1 | 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声环境:2类功能区 | 东湖街道 | 浪头湖村 | 347 | 东 | 777户2086人 | |||
柏舍村 | 589 | 东 | 678户1872人 | ||||||
仁渎村 | 2500 | 东南 | 575户1467人 | ||||||
岑前村 | 2500 | 东南 | 897户2223人 | ||||||
朱尉村 | 1600 | 东南 | 849户2126人 | ||||||
松陵村 | 恒大御景湾 | 125 | 南 | 828户2210人 | |||||
滋江嘉园 | 162 | 南 | |||||||
永宁村 | 125 | 西 | 728户2156人 | ||||||
迪荡街道 | 龙洲花园社区 | 望湖名都 | 2000 | 西南 | 2000户6200人 | ||||
龙洲花园 | 2100 | 西南 | |||||||
乐苑社区 | 金港湾 | 2400 | 西南 | 1500户3700人 | |||||
乐苑新村 | 2500 | 西南 | |||||||
洞桥社区 | 洞桥新村 | 2500 | 西南 | 1200户3200人 | |||||
灵芝街道 | 润沁花园社区 | 2000 | 西南 | 68幢3850人 | |||||
后墅村社区 | 2300 | 西 | 62幢890人 | ||||||
横湖社区 | 1600 | 西 | 405户1078人 | ||||||
界树社区 | 1900 | 西 | 540户1410人 | ||||||
永兴社区 | 1600 | 西 | 300户820人 | ||||||
梅东村 | 2150 | 西 | 320户802人 | ||||||
斗门街道 | 洋江村社区 | 233 | 北 | 613户1753人 | |||||
赵墅社区 | 1000 | 西北 | 558户1349人 | ||||||
里谷社区 | 1300 | 西北 | 630户1682人 | ||||||
外谷社区 | 1900 | 西北 | 220户600人 | ||||||
坝头丁 | 1400 | 北 | 290户780人 | ||||||
袍渎居 | 1300 | 东北 | 291户776人 | ||||||
马山镇 | 恂南村 | 1800 | 东北 | 520户1500人 | |||||
恂北村 | 2300 | 东北 | |||||||
储墅村 | 2100 | 东 | 242户,735人 | ||||||
2 | 水环境:Ⅲ类功能区 | 内河 | 相邻 | 南 |
注:表中的“方位”以本场地为基准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经雨水系统收集后,排入室外雨水管,最终排至附近河道。项目营运中主要产生粪便污水、医疗废水、其他生活污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医疗废水、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于医院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城市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不直接进入附近河道,因此在清污分流的情况下不会对附近河道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污水站的恶臭产生单元加盖收集,恶臭通过除臭装置净化,预计恶臭去除效率为90%左右,净化后的废气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医院的各种药物挥发及污物收集间产生的恶臭,环评要求污物收集间废物应安排专人管理,每日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清运,保持收集间整洁、干净,减少恶臭挥发。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医院进出机动车辆及人群活动量较大。环评要求院方加强对医院停车场的管理,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禁鸣喇叭,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和怠速运行;医院区域内禁止喧哗、吵闹;合理控制车辆进出路线,急救车夜间经过住宅等声环境敏感点时禁止鸣笛。只要加强控制和管理,进出机动车噪声、人群活动噪声预计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垃圾收集实行分类化,定时清运统一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在场内分类收集后(单独设间)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集中处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表2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措施 名称 | 主 要 内 容 | 预期治理效果 | |
废水 | 雨污 分流 | 做好清污、雨污分流工作。雨水有组织收集后排入附近的雨水管网。 | 避免对项目附近河流造成污染。 |
污水 处理 | ①废水经污水站预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预处理标准后接入城市截污管网;②设置应急处理池,应急池内废水必须经消毒达标后方可排放。 | 废水纳管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
废气 | 恶臭 | 污水站的恶臭产生单元加盖收集,恶臭通过除臭装置净化,预计恶臭去除效率为90%左右,净化后的废气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 | 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废气排放要求。 |
噪声 |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②污水处理站的设备间采用吸声材料处理,墙体噪声削减量在30dB以上; ③医院区域内禁止喧哗、吵闹; ④医院靠近卧龙路一侧安装通风隔声窗,以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病房区的影响。 |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4类标准。 | |
固废 | ①医疗废物:项目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经分类、收集、消毒后送至医院内的医疗废物收集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 ②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由绍兴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避免二次污染发生,废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相应的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三废”的排放量不大,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情况下,能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周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以项目地为中心,周边区域内敏感目标。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内,即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18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浙江爱闻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15988213787 邮箱:247239210@qq.com
环评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
联系电话:0575-88710059
公示单位: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