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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职责 作者: admin     来源: 办公室     2011-04-10

一、学术委员会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讨论并研究医院的业务发展规划及医疗、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图书资料及病案管理等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审查、研究制定医院的科研计划及专业科室发展规划。

3.    审查、研究医院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参与制定医院关于奖励科技成果的规定细则和办法。

4.    为医院职称评定委员会提供有关咨询意见。

5.    审查并研究医院有关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落实情况。

6.    为分配使用医疗、教学、科研用房和购置大型医疗器械提供咨询意见和论证意见。

二、伦理管理委员会职责

1.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卫生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和《医院工作制度》等文件精神,理解精神实质,指导工作。

2.    定期召开会议,检查我院临床医疗、临床科研、辅助生殖技术、产前诊断技术等涉及医学伦理的问题,从伦理原则的角度进行总结工作,促进事业发展。

3.    不定期地抽查相关业务工作情况,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所有知情同意书、新开展项目、科研课题和毁损性手术进行审核。

4.    对临床医疗、临床科研、辅助生殖技术、产前诊断技术病历进行审核。

5.    对临床医疗、临床科研、辅助生殖技术、产前诊断技术的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伦理道德教育,提高伦理道德水平。

6.    开展医学伦理宣传教育,提高患者配合工作的自觉性。

7.    做好医患沟通工作,注意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为人类健康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审核相关监控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2.    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法律和安全医疗教育。

3.    发生重大医疗事件时,协调、组织急救、抢救工作,讨论拟定积极有效措施,减少患者的损失。

4.    对医疗事故争议及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医院初步意见。

5.    负责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提出处理意见。对医疗鉴定为医疗事故当事人,提出行政责任追究建议,经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后执行。

6.    针对重大的医疗事故争议,制订或完善相关防范措施。

7.    每季度召开例会,进行安全医疗分析和总结,并按规定上报。

四、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疗质量的全面管理,推行质量标准化。

2.     制定有关制度,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建立定期质量考核和评价制度。督促相关医疗、护理、保健科室,每月组织对科室进行基础环节质量监督检查,并做好信息的反馈及措施落实的追踪。

3.    结合医院实际,起草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保健制度,制定修改全院医疗、护理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并认真督促实施。

4.    定期检查科室质控小组的活动情况,指导质控人员提高管理水平。

5.    做好院长综合查房前的预查工作,并对科室的质量情况做好面对面的反馈和监督。

6.    定期对医疗质量管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意见,落实整改。

7.    负责全院医护人员的“三基”考试和专业知识考核。

8.    每季度召开质量分析会、总结、统计、评价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作出质量评价,做好持续质量改进。

9.    监督上述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及有关的文字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五、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1.    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2.    对医院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医院建筑规范》规定重视医院内感染的预防、控制问题,从预防医院感染出发,审定所建部门和临床科室,尤其是一些重点科室与部门的建设是否符合卫生学标准,并提出审定意见。

3.    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般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和解决医院感染管理上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遇重大感染问题应随时召开会议。

4.    研究并确定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5.    研究并确定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6.    研究并制定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7.    督促医院感染管理科按季度、年度通报全院感染监控情况,并作出季度、年度医院感染情况的评述;检验科应定期向全院公布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及其耐药性、药敏谱;根据本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何莉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8.    协调全院各部门、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做到互相支持、互相协调;关注医院感染管理专业人员队伍的稳定,严格按照卫生部文件精神,及时反馈、妥善解决专职人员的困难。

六、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院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    审核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    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订本院新药引进规则,负责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    定期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     组织检查毒、麻、精神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     组织药学教育、培训,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8.     严格遵守回避制(委员会成员不得申请新药报告)。

9.     对临床合理用药进行评价。

七、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责

1.     根据上级部门精神,制订适应本医院病案管理的规章制度,督促指导病案管理工作。

2.     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听取委员们对病案管理的工作意见和要求,提出整改措施。

3.     定期监测医院各种医疗病案电脑信息化管理资料。

4.     拟定有关医疗统计的各种表格,审批这些表格的初印、复印。

5.     讨论和确定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的统一命名,提出对临床医师在写好和用好病案方面的要求。

6.     组织各种形式的病案质量检查、考评,监督和了解各科病历质控员的工作。

7.     病案室在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经常向委员会报告病案各项工作情况。

八、护理质量委员会

1.     制定护理质量控制标准及护理质量保证方案。

2.     重视质量教育,使全体护士树立以质量为核心、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

3.     组织实施护理质量保证方案。

4.     按各科护理质量控制要求,监督检查护理工作质量。

5.     每月召集质量委员会成员,找出各科最严重或最频繁发生的影响护理质量的问题及全院共性问题,运用PDCA循环和解决问题程序,提出改进现有的工作流程,以求在现有的标准基础上不断提高。

6.     每季度以书面形式总结、分析本季度内护理质量状况。     

7.     每月组织安全护理讨论,每季度组织护理缺陷讨论;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对发生的护理缺陷及时向院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报告。

8.     组织疑难病例讨论及护理会诊。

九、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规定及卫生部、省卫生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订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完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2.     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卫生部制订的《全国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指南》。

3.     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4.     负责进行临床用血会诊和审批。

5.     负责对各科室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     统一规范临床用血医学文书。

7.     开展自体输血。

十、设备管理委员会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对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2.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

3.     制定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有关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     组织制定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和中、长期装备规划。

5.     对本院贯彻仪器设备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6.     负责本院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装备的论证和使用效益的评价,为院长提供决策的依据。

7.     组织对仪器设备不良事件的调查。

十一、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

1.     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指导本院医疗器械使用培训、临床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

2.     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国务院《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3.     制定本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     负责对本院医疗器械的准入与评价管理。

5.     对本院贯彻仪器设备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6.     组织对仪器设备不良事件的调查和使用安全事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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