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长职责
1. 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根据国家法律、法令和方针、政策,全面领导负责医院的工作,领导全院职工在医疗、护理、教学、科研、预防、保健、行政、后勤等方面,不断进行改革创新,把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建设成为现代化妇幼保健院。
2. 主持决策医院的行政工作,负责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制定医院各项制度,努力创造符合现代化医院管理要求的医院文化。
4. 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聘任、调动和晋升等工作。
5. 领导组织检查医院的工作质量,与员工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深入科室,参加值班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 严格医院的监察和审计工作,审计财务预决算。
7. 对副院长进行授权。
8. 外出或不在岗时,须指定一位医院领导代替主持医院工作。
二、行政院长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协助分管医院行政、信息、应急管理、后勤管理工作,协调各有关后勤科室和部门的工作。
2. 深入科室,了解临床科室的需求,督促行政后勤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医院医疗业务的开展和保障正常诊疗工作秩序。
3. 加强调研,开拓行政、后勤服务的新领域,探索医疗服务对象的需求,调整力量,不断提高行政后勤的服务数量和质量。
4. 加强医院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工程管理及库房管理,完善制度,实施监督。
5. 协助分管医院的物价管理工作,了解临床信息,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加强医院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6. 负责审批除科教、科研、继教、医保以外的一万元以下的临时支出及各库房的入库验收后的日常支出。
7. 协助分管医院财务工作,加强调研,为院长做好参谋,提出合理建议。
8. 参与医院设备的论证,评估工作,协助分管医院设备的采购和维护。
9. 完善“阳光工程”,协助分管医院的基建工作。
10. 协助分管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及时调研、落实措施,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11. 完成院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委托工作。
三、保健院长职责
1. 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
2. 本地区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健康问题、主要疾病、孕产妇和婴儿死亡情况及主要死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及防治计划并负责牵头实施。
3. 与本地区综合医院妇产科、小儿科、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疾控中心等建立密切联系,承担本地区妇幼卫生业务工作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信息统计工作及培训工作的质量监测和质量评审。
4. 负责制定医院儿保、妇保工作计划,拓展妇幼保健业务。
5. 全面掌握本地区妇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现状,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制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6. 负责本地区妇幼卫生常规报告,抽样调查,监测点的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并按时上报及反馈给基层妇幼保健院(站)。
7.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承担和指导妇女、儿童的系列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计划生育服务,健康教育等工作,不断总结,推广经验。
8. 拓宽保健门诊服务范围,不断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制订保健门诊各科工作常规,规章制度及质控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
9. 指导必要的科研课题并承担国际使用项目,负责院内保健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并建立技术档案。
10. 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的保健工作常规、质量评价标准,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制度,并定期组织评审活动。
11. 负责医院的传染病管理工作。
12. 负责抓好爱国卫生、职工保健、计划生育、公费医疗、健康教育等工作。
13. 完成院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委托工作。
四、业务院长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协助分管医院的科研、教学、重点学科建设、继续教育及医技、护理等管理工作,包括相关的业务质量、业务建设和投诉处理等。
2. 督促或组织医疗职能部门加强对全院医技、护理医疗质量的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按制度规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督查分管范围内业务质量,分析医疗指标,组织召开有关的业务例会等。
3. 加强调研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全院的科教、科研及重点学科建设及继教等工作。负责做好院级医疗学术组织活动,积极发挥各类相关组织的功能,定期开展工作。
4. 做好药品管理工作及临床用血管理工作,负责院内药品采购和使用情况的追踪,加强领导和监督。
5. 协助做好院级医疗差错,医疗事故鉴定,审核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的性质,并提出意见。
6. 协助处理医院医疗纠纷的接待、裁决,善后监督有关科室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7. 支持临床开展工作,做好协调工作的“首诊负责制”,负责护理、医技与临床的协调和配合。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8. 协助做好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医疗事故鉴定工作,负责院内护理、医技系统的医疗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做好分管范围内的院感控制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文件,并督促实施。
9. 及时分析医疗业务的动态情况,提出相应的思路或处理对策,报请院长注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0. 负责主持院级学术组织活动,发挥各职能科室的职能,制订计划,定期开展工作。
11. 必要时参与重危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参加临床及有关的医疗质量评价、考核等例会;
12. 完成院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委托工作。
五、业务院长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协助分管医院的临床管理工作,包括业务质量、业务建设和投诉处理等。
2. 督促或组织医疗职能部门加强对全院临床医疗质量的动态管理,领导和参加临床及有关医疗质量评价、考核,定期或不定期按制度规范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督查分管范围内业务质量,分析医疗指标,召开医生例会等。
3. 组织和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督促或组织医疗职能部门加强对全院临床医疗质量的动态管理,领导或参加临床及有关的医疗质量评价、考核会议、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做好与医技、护理管理的协调沟通工作。
4. 负责处理协调住院、门诊、急诊的医疗工作,根据工作情况,及时提出调控措施,保证门、急诊工作的正常运转。
5. 领导临床系统做好与医技、护理、保健系统的协调配合工作,做好协调工作的“首诊负责制”,统筹安排技术力量,保证全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6. 协助院长及时反映医院业务动态情况,提出医院业务发展的规划、思路、计划,不断开拓医疗服务新领域。
7. 协助做好院级学术组织活动,发挥各类相关组织的功能,定期开展工作。
8. 负责主持院级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鉴定,审核医疗死亡及医疗差错的性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长或上级相应部门审批。
9. 督促有关科室做好投诉、接待、处理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妥善处理分管范围内的医疗纠纷。
10. 负责院内医疗质量的管理、质量控制及院感控制工作,制订相关的医疗管理文件,并督促实施。
11. 负责院内医疗业务的统计,病案管理,及时分析医疗业务动态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置对策。在分管范围内发生重大情况应及时向院长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或处置方案。
12. 完成院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委托工作。
六、院办室职责
医院办公室是为医院领导决策和实施决策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是领导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也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枢纽。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积极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决策的督促检查、部门的协调综合作用,为领导服务、为部门服务、为基层服务,认真做好文秘、督查、调研、重要活动组织、综合事务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以下几方面工作:
1. 负责医院院长办公会、专题办公会的具体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编印会议纪要,督促、协调会议决定及其他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 根据医院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各职能科室、各临床医技科室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做好督办督查工作。
3. 负责处理医院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医院重大事项和大型活动,开展对外联络,做好外来参观人员和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
4. 负责起草医院综合性文件和医院领导的重要讲话。
5. 负责医院党群及行政公文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编印、装订、发送、保管等工作,指导院内各职能科室公文处理工作,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6. 做好医院情况、数据综合统计工作,行政档案管理工作。
7. 负责医院信访工作,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的来访、来信处理以及机要文件收发及保密工作。
8. 负责医院党委、行政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院内单位公章刻制的审核工作。
9. 负责医院车辆管理工作,做好医院领导工作用车的调派工作。
10. 负责院长室、会议室、报告厅、多功能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11. 负责医院干部、值班人员等通信情况的日常检查,按时做好行政总值班排班工作。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人事科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做好人员调出、调入、反聘等调配工作。
2. 了解干部职工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承办管理范围内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等工作,提出提拔、配备、使用意见。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离职休养工作及离退休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离退休职工生病住院及生活困难的慰问补助等工作。
4. 负责管理职工人事档案、接待外调人员,严格执行人事纪律,及时完成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人事材料。
5. 负责办理职工的工资、津贴、考核、政审、职称评定、奖惩、劳保福利等相关事宜。
6. 负责落实全院职工养老保险等三大保险和聘用人员的签约及鉴证工作。
7. 负责办理新职工的面试、接收、岗前培训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正、定级工作。
8. 负责全院职工的考勤管理,办理请假、销假手续。
八、院办公室主任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文秘档案、会议安排、来宾接待、院长综合查房、对外联络、来信来访处理、会议制度督查、仪容仪表督查、干部值班通信督查、车辆调度以及院领导办公区域、行政档案室、行政总值班室、多功能厅、报告厅、会议室等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人员起草医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有关文件、院领导讲话稿,安排好会议、布置好会场、做好会议记录、及时督查反馈会议精神执行情况。
3. 组织人员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以及会议决策决定的催办、督办工作。
4. 每月组织一次干部值班通信督查、仪表仪容督查、行政会议制度督查等。
5.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印章管理、文印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接待管理、多功能厅报告厅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
6. 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7. 负责每月对各职能科室的督查结果进行汇总、考核。
8. 经常下基层、下部门听取基层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及时向领导反馈。
9. 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10. 院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工作。
九、人事科长职责
1. 在院长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全面负责人事调配、人才引进、劳动纪律督查、中层干部测评、全院职工年度考核、职工晋升晋级、档案工资和结构工资的管理、离退休管理、考勤请销假等管理工作。
2. 严格保密制度,不泄露人事机密,及时做好临时工工资、福利、相关保险、人员编制及专业技术临时人员的招聘等相关工作。
3. 负责做好医院人力资源的调查研究,及时向院长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4. 掌握熟悉干部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提拔、配备、使用的具体意见;
5. 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职工的考核、晋升、晋级、奖惩和调资的具体意见。
6. 按照国家规定,做好职工的退职、退休、离休等工作以及离退休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
7. 及时组织人员做好职工的人事档案、人事统计等工作。
8.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劳动纪律督查,对中层干部及业务骨干离岗时及时督办相关人员做好委托等手续。
9. 负责落实职工三大保险和聘用职工签约、鉴证等工作,协助科室做好临时工管理工作。
10. 经常下基层、下部门了解中层干部及高级人员思想动态,必要时召开座谈会,将意见及时向领导反馈。
11. 组织新职工的岗前教育工作。
12.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 人事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工作。
十、院办公室秘书职责
1. 在院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会议组织工作,认真做好会务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 严格遵守医院和院办公室的各种制度、规定。
3. 具体起草领导交办的各种文件、材料、讲话稿等。
4. 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承办各部门的请示报告,根据主任的批示进行处理催办。
5. 了解、催办各部门执行决议和院领导交办事项的处理情况。
6. 深入科室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7. 安排每周会议活动表。
8. 负责发文的登记、编号、复印、盖章等工作。
9. 负责记录院办公室工作日志及大事记。
十一、 人事科干事职责
1. 在人事科长领导下,做好人事档案信息管理,包括电子档案整理及书面材料归档。动态维护人事基础信息,保持最新、准确状态,为其他工作打好基础;人员进出、职务、职称、学历、工资等变更和发现错误及时修改,并为相关科室提供人事信息数据。
2. 做好工资管理,包括档案工资和结构工资。具体做好职工正常考核晋资、职务职称变更增减资、大中专毕业生定级工资、护龄补贴升级、离退休人员增资等,并做好存档工作。
3. 做好各类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考试和晋升评审推荐的具体工作,如材料收交、上报、清退、考试报名、领证等,并做好一年一次的职称聘任具体工作。
4. 做好每月一次的职工考勤工作。
5. 协助科长做好新职工招聘录用、职工聘用合同签订、各类保险办理、福利发放、各类假期管理、离退休职工管理等工作。
6. 做好年终的干部年报工作。
7. 做好其他人事科日常事务,完成其他指令性任务。
十二、 档案员职责
1. 在院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 监督和指导医院各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等工作。
3. 积极收集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服务。
4. 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各项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5. 每天查阅卫生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等相关网站,及时转存有关电子文件和资料。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 文印员职责
1. 在院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到认真、主动、热情;
2. 严格执行《医院文印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 不私自接受任务,严格执行文印手续,节约用纸用油,及时做好工作量统计;
4. 做到文印质量美观、整齐、大方、无差错,做到不漏行、漏段;
5. 遇到紧急任务时,要加班加点,按照领导要求,迅速、准确、及时完成任务;
6. 下班前要及时关机、切断电源、搞好卫生,认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四、 司机职责
1. 在院办公室主任领导下,严格遵守《医院车辆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做好出车前准备;
2. 做好安全行车,保证车况良好,服从分配,做到随时出车;
3.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开车、不开疲劳车,任务完成后立即返回,不私自出车;
4. 做好日常汽车的维修保养工作,每次出车后及时做好车辆的清洁工作,做到一保、二保不出门;
5. 做好节油等节支工作,爱护公物,并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6. 无出车情况协助科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