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7 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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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院工会首次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这是全国总工会授予基层工会组织的最高集体荣誉。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是由全国总工会设立的,旨在树立典型,表彰及激励基层工会切实发挥职能的重要荣誉,每五年评选一次。
我院工会自1979年6月成立以来,认真履行和强化工会职能,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在加强组织建设、推进民主管理、服务工作大局、维护职工权益、帮扶困难职工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五年来,医院工会精心打造“妇保家文化”,先后通过召开职代会、专题调研等形式,收集民意吸纳民智,培育出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浙江省劳动模范”、“绍兴市劳动模范”、“绍兴市道德模范“、“绍兴市三八岗位能手”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举办职工运动会,承办市卫计委“天使好声音”歌咏比赛,联谊活动,才艺作品展及球类赛事等文体活动,让员工快乐生活、幸福生活。此外,工会还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帮扶慰问、工会福利等常态化员工关怀机制,以“德为先、人为本”的妇保人文关怀让职工感受到医院的温暖,切实当好职工的代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