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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消耗性用品采购招标文件 作者: yxq     来源: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设备科     2009-10-30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消耗性用品采购招标文件
                          编号:绍市妇保招标200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医院就医疗消耗性用品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医用耗材(详见标文中《开标一览表(附件一)》。
二、招标资格: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有生产销售、经营相关产品的资格,注册奖金5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售后服务有保障,信誉好。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四、招标价格:
1、一次报投标价格,包括物品价格、包装、送货到医院仓库运费、保险、检验(灭菌产品每批要提供检验合格报告)等费用。
2、投标价格以每标为单位,单价乘预计年用量为投标价格。
五、定标:
1.定标原则
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定结果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⑴.投标产品的符合性、质量水平;
⑵.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
⑶.最终审查工作如需投标配合,投标人必须接受。
⑷.招标领导小组在对投标人进行最终审查后,决定中标单位。
2.中标条件
⑴.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⑵.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⑶.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⑷.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服务。
⑸.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3.中标方式
⑴.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⑵.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4.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报价、服务承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质量、品牌、市场占有率及评委印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评委独立打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人。
4. 1. 评分标准
计分共100分,其中技术分60分,商务分4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分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评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
4.1.1.技术分(60分)
4.1.1.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质量(37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包括提供样品评定)得30分,每有一项实质性标准超过要求的加1分,最高加7分;每有一项偏离的扣2分;最多扣分不不超过37分,扣完为止。
4.1.1.2.品牌(5分):
医疗器械行业,国际知名品牌得5分,国际较知名品牌得3分,国际一般品牌得1分;医疗器械行业,国内知名品牌得3分,国内较知名品牌得2分,国内一般品牌得1分。
4.1.1.3 市场占有率(6分):
06年月至今浙江省内同产品销售成功案例,以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须有投标单位盖红章)为依据,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
4.1.1.4售后服务(10分):
满足标书售后服务要求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接电话当天到货的加2分,绍兴设有供货仓库有备货的加1分;其它如投标人对用户质量反馈、质量改进处理的及时性(以文字资料为准)等,将视情况加分,最高加3分。
4.1.1.5评委印象(2分):
投标文件制作情况,询标情况(包括商务、技术、服务承诺及现有用户的售后服务等情况),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4.1.2.商务分(投标报价)(40分)
4.1.2.1.评标基准价:以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4.1.2.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投标报价超过上限价的,投标报价作零分处理。
5. 中标通知
⑴.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定标结果,将以电话、传真等形式通知中标人,并将评定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⑵.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6.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标书:
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交的;             
⑵.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不全的(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法人本人投标除外);
⑷.投标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⑸.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⑹.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⑺.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⑻.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⑼.投标书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⑽.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⑾.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的;
⑿.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六、服务要求及付款方式:
1、中标单位的交货时限为:接通知供货后市内二个工作日送达,市外五个工作日送达,逾期每推迟一天,扣要货总价1%的滞纳金给采购单位。
    2、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标文要求,如有不符,采购单位可无条件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付款方法:货款原则上压一批付清(即要第二批货,结算先一批)。
七、投标须知:
1、本招标标文作为投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的依据。
2、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09年  11月09日-11月14日,每天8时-11时半,14时-17时到本院设备科仓库(中兴路附属楼四楼)领取标文及看样品。同时递交生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复印件。凡属于医疗用品,必须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产品制定认可表》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如适用)。进口产品应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有投标书都要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必须盖有单位红章。并交投标保证金1000元和标书工本费20元,标书售后不退。保证金请用现金、汇票或电汇形式交款,开户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帐号:33001653535053010930,开户行:建行绍兴市分行。
3、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1日下午5时以前,把投标书密封加章,交由设备库房,迟交或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书须提供正本1本,内容包括:①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及身份证复印件。②要求提供的证、照复印件(盖有投标单位红章)。③投票函(附件二)。④开标一览表(附件一),并填写品牌、产地、型号规格、单价、投标价,须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5、中标后无能力供货或因投标失误等原因不能履行供货者,则该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罚金处理。
6、未中标单位可在公布中标结果后7日内领回投标保证金。
7、中标供应单位在签订买卖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退还。
8、中标单位提供的物品与样品不符合或属假冒伪劣产品,除无条件退货外,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必要时交有关部门处理。
9、中标供应单位,所供物品必须保证质量,如临床应用中因物品质量引起医疗纠纷、赔偿、法律责任等问题,由物品供应单位无条件负责并承担费用。
10、中标单位所提供的物品,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罚款、赔偿等问题,由中标单位无条件负责并承担费用。
11、中标单位不得将中标标物品转包给别的商家经销,否则履约保证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2、招标活动中若出现投标者有串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13、投标单位单位如确因路途遥远,在报名后,交清投标保证金1000元,手续工本费20元前提下,可照顾通过快递,把标书密封加章,完整有效的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送达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设备仓库参加投标。(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东街305号,邮编312000)
八、合同:
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与医院签订书面合同。
2、本招标合同期暂定一年,视具体情况由招标单位再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签订单价不定数量,数量由招标单位根据需求,每批通知中标单位供货。
3、一年合同期内,如材料变动,招标价格不作调整。
九、本标文由本院设备科负责解释,若有疑问请于11月14日之前提出。联系人:姚女士、杨先生。联系电话:0575-85206837或0575-85206825。
注:开标一览表(附件一)所列物品规格、型号等如有不明请来院看样;标书中已经注明产地、品牌及已在我院使用的可不带样品,另外务必带样品(如需要临床使用确定产品符合性的,在投标前必须提供一定样品使用认可)。
 
消耗性用品招标目录
标号
物品名称
规格
参考价格
单位
上年用量
招标单价
合计金额
1
一次性注射器
1ML
0.4
30000
 
 
 
一次性注射器
2ML
0.4
90000
 
 
 
一次性注射器
5ML
0.4
70000
 
 
 
一次性注射器
10ML
0.52
30000
 
 
 
一次性注射器
20ML
0.65
95000
 
 
 
一次性注射器
50ML
1.6
28000
 
 
 
一次性输血器
12#
1.51
6000
 
 
 
一次性头皮针
4.5#-12#
0.17
50000
 
 
 
一次性头皮针
7#加长
0.4
4000
 
 
 
一次性输液器+付贴
5.5#.7#
0.96
105000
 
 
 
    合计
 
 
 
 
 
 
2
灭菌棉球1g
50g/包
 
4000
 
 
 
灭菌棉球1g
100g/包
 
2000
 
 
 
灭菌棉球1g
250g/包
 
600
 
 
 
灭菌棉球0.1g
50g/包
 
1000
 
 
 
    合计
 
 
 
 
 
 
3
一次性麻醉包
 
22.9
4200
 
 
4
一次性全麻插管包
 
44.8
2100
 
 
5
一次性导尿包
 
15
2000
 
 
6
吸氧管
1.5M 成人  小儿
0.48
7000
 
 
 
吸氧管(中心供氧)
1.8M 成人  小儿
0.57
7000
 
 
 
    合计
 
 
 
 
 
 
7
一次性小便杯
 
0.03
90000
 
 
8
直型留置针+付贴(6*7)
18G-24G
 
17000
 
 
 
Y型留置针+付贴(6*7)
18G-24G
 
10000
 
 
 
肝素帽
 
 
13000
 
 
 
    合计
 
 
 
 
 
 
9
一次性三通
进口注册证
2.8
2700
 
 
10
一次性引流袋
 
1.06
4500
 
 
11
真空采血管(血凝)13*75
进口注册证
1.04
26000
 
 
12
双腔导尿管
14#进口注册证
6.5
2500
 
 
13
硅胶双腔导尿管
14#
13.9
400
 
 
14
灭菌纱布块6*8*8
3块/包
 
40000
 
 
 
灭菌纱布块6*8*8
5块/包
 
15000
 
 
 
灭菌纱布块8*12*8
5块/包
 
500
 
 
 
    合计
 
 
 
 
 
 
15
灭菌纱布块30*30手术巾
5块/包
 
500
 
 
16
组织修补片
 
 
20
 
 
 
尿失禁TVT-O吊带
 
 
10
 
 
 
    合计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2、招标人不接受某一标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投标人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09年     月    日
 
 
 
 
 
 
 
 
 
 
 
 
 
 
 
 
 
 
 
 
 
 
            投标函(附件二)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我单位已认真详细审阅了编号为绍市妇保招标2009-11-1的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单位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承诺:
1、单位确认所投物品与价格,并对所供物品负有全部责任。
2、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和接受不一定按最低价中标。
3、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由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严格履行供货义务与责任。
5、除非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书和我方投标书构成约束你我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日期:2009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  (姓名)为我公司参加投标及销售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标文编号:绍市妇保招标2009-11招标及销售活动,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身份证号码:——————————————————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
 
 
投标日期:200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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