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二氧化氯发生器全套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医院就污水处理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二氧化氯发生器
二、项目编号:2012-4-30
三、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四、招标内容:正压式二氧化氯发生器的整套完整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五、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六、其他事项:预算金额: 9.5万元
七、定标方式: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八、投标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3)产品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不少于三家医院以上相关案例(其中必须有一所三甲以上)。
(5)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具备该设备生产经营权限。
(6)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7)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报名时间: 2012 年 05 月 04 日起至 2012 年 05 月 08 日止。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十、招标文件认购:
(1)招标文件从 2012 年 05 月 04 日起至 2012 年 05 月 15 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五楼总务科领取招标文。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街305号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内
(2)资格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省级(含)以上卫生部门的许可、有效率转化率检测报告单、质量认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银行出具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供审查(以上证书若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 2012 年 05 月 15 日上午9:00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接收邮寄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 2012 年 05 月 18 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五楼中心会议室。
采购人: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街305号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朱宝祥 电话:0575-8520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