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1、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车牌识别系统项目”(2015-08-0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中的2.1.2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款原内容为:“投标设备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打“★”号的指标为实质性指标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打“▲”号的指标为主要功能、配置,每有一项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
现更改为:“投标设备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0分,打“★”号的指标为实质性指标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打“▲”号的指标为主要功能、配置,每有一项偏离的扣4分;扣完为止。”
2、本公告未涉及的其他部分均不变。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