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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专用账户(党费)项目 作者: ztb 2017-07-18

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专用账户(党费)项目

招标公告

为切实规范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专用账户(党费)管理,根据《绍兴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财预执〔2016〕2号)的规定,经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专用账户(党费)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专用账户(党费)项目

二、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为十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委托书等资料。)

(二)在绍兴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开户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符合招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请于2017年 07月19日至2017年07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76号现代大厦B幢910室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投标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四、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和绍兴银监分局监管评级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竞标行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07月28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88号现代大厦B幢910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07月28日9:30时。

2、开标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88号现代大厦B幢910室。

七、相关费用:

1、中标银行应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

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八、招标公告发布于: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网(http://www.sxfby.com/)

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http://www.sxws.gov.cn)

九、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员会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东街305号

联系电话:0575- 85081491

    十一、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

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王伟炳,电话:85080568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85080069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李玲玲   85220681/18258029811

 

 

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妇幼保健中心委员会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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