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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作者: admin     来源: 浙江省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2010-06-28

浙卫创先指组发〔2010〕2号

各市及义乌市医疗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厅直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之江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为切实搞好中央部署的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简称“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全省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理念,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坚强堡垒,使党员成为全省人民身体健康的热情服务员,全面推进“卫生强省”战略,着力构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务于5月份完成创先争优活动的动员部署工作。使广大党员了解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下一步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和分类指导的内容。
  二、组织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都要参照上级的意见和指导方案,于6月上旬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并上报。由于时间跨度大,在实施方案时要突出重点。
  三、实行分类指导。厅系统继续开展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效能型、节约型和廉洁型等为主要内容的“‘六型’(单位)建设”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通过这项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学习创新素质、管理服务素质、沟通协调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努力建设团结协作、运行有序、廉洁高效、富有活力的和谐机关(单位)。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全省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在当地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严格按照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标准,以“推进医改、加强医德、改进医风、和谐医患、提高医术”为主要目标开展活动,以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单位和争当医德医风模范为重点,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四、明确组织领导和行业指导的要求。做到对厅系统开展活动的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对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活动的行业指导到位而不越位。在对厅系统的组织领导中,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认真做好规定动作,努力创新自选动作;在行业指导中,要强化主人翁意识和配合意识,主动从行业特色上加以指导,主动配合当地党委开展好活动。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组织领导与行业指导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创与评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抓活动与抓医改的关系。四是处理好提升能力与加强行风建设的关系。真正把卫生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服务型组织,把党员培养成优秀党员。
  五、注意挖掘培育宣传卫生系统基层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典型引路,深度挖掘典型人物,选取“感动浙江卫生”十大人物若干名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开展学习。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争取在每年的评选中,有更多的先进党组织和党员入选,并采取一定形式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在创先争优过程中,要把着力点放在“创”上,努力引导全系统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把科学性放在“评”上,通过评选真正把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评选出来,让大家口服心服,学有所值。要组织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和先进典型。要借助省内外各大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卫生系统的先进典型。

浙江省医疗卫生系统
  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201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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