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及全体医务人员向社会作出以下《九项准则》承诺:
一、合法按劳取酬 不接受商业提成
二、严守诚信原则 不参与欺诈骗保
三、依据规范行医 不实施过度诊疗
四、遵守工作规程 不违规接受捐赠
五、恪守保密准则 不泄露患者隐私
六、服从诊疗需要 不牟利转介患者
七、维护诊疗秩序 不破坏就医公平
八、共建和谐关系 不收受患方“红包”
九、恪守交往底线 不收受企业回扣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75-88216666-7735
0575-88217735
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室(内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