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直医疗单位2011年度
第二次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为满足市直医疗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绍兴市卫生局将组织实施市直医疗单位2011年度第二次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绍兴市直医疗单位201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计划招考工作人员249名。具体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其中,绍兴市第五医院招聘的16名医务人员,其编制为绍兴市医学学会办公室事业编制,工作在市第五医院。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如有年龄限制的,计算时间:30周岁以下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应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应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考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请考生进入(http://www.sxws.gov.cn/)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如多报导致无法录用,责任由考生自负。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在承诺栏由考生本人签名后送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2011年4月8日9时起到2011年4月13日17时止。
2.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考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同时还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应届生需携带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出具单位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因招考人数较多,实行分类审查。2011年4月16日(周六)8:30—16:00,审查对象为除护士岗位以外的考生;4月17日(周日)8:30—15:30,审查对象为护士岗位的考生。逾期视作放弃。地点:绍兴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绍兴市城东经济开发区五泄路172号<绍兴烟草大楼斜对面>)。
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卫生局对考生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确认。仅网上报名而未经资格审查或确认的无效。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收费标准:笔试每人4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在4月21日8时至4月22日17时进入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内容,如有差错,请于4月23日上午10时前到绍兴市卫生局政治处更正。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招考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2:1比例开考外,其余则应核减招考计划人数。不能开考的,报考该岗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名。
(二)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下午14:30—16:00。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4月28日左右在绍兴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登陆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查看体检人员名单。如因考生成绩平列,拟体检人员数量超过该岗位本次公告招考计划数的,则对成绩平列考生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但对护士岗位成绩平列考生不再面试,一并进入体检。
(三)体检。到市卫生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主要是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以及报考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录用。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绍兴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批准后,招考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拟录用人员不按时办理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
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报到手续,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08年以来录用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3.部分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到2011年3月31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 报考人员的户籍,以2011年3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2011年3月3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6.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7.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现网上报名只支持IE6.0,否则照片将无法上传;
2)报名时请关闭网页拦截软件;
3)填写验证码、身份证、邮编、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到涉及数字时请在输入法状态中使用半角状态输入;
4)填写固定电话时请输入区号,例如057585555555;
5)要求上传的照片请用近2年内免冠一寸照片,大小在500K内;
6)在填写个人简历时使用半角状态的输入法。
8.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请见(http://www.sxws.gov.cn/)。
9.咨询电话:政策咨询电话为0575-85080558、85080557;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为0575-85080562、85080561。
附件:绍兴市直医疗单位201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
绍兴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绍兴市直医疗单位201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249名)
(说明:表中的学历为报名的起点学历,含其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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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户籍 |
其他条件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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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本科12人、大专17人) |
妇产科医生1 |
3 |
本科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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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户籍或生源 |
2010、2011年全日制统招毕业生,英语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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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医生2 |
2 |
本科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 |
绍兴市户籍 |
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主治医师,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妇产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如副高职称,则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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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医生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 |
绍兴市户籍 |
全日制统招本科学历,主治医师,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从事MICU或心内科工作5年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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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医生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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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户籍或生源 |
2010、2011年全日制统招毕业生,英语四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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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断医生 |
1 |
本科 |
医学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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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不限 |
2010、2011年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英语四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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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生 |
1 |
本科 |
口腔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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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户籍或生源 |
2010、2011年全日制统招毕业生,英语四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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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检验人员 |
1 |
本科 |
临床医学 |
|
浙江省户籍或生源 |
2010、2011年全日制统招毕业生,英语四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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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人员 |
1 |
本科 |
临床药学或药学 |
|
浙江省户籍或生源 |
医学类或药学类院校2010、2011年全日制统招毕业生,英语四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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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房人员 |
1 |
本科 |
中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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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不限 |
医学类或药学类院校2010、2011年全日制统招毕业生,英语四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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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士 |
5 |
大专 |
助产士 |
30周岁以下 |
户籍不限 |
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或有护士执业证书和助产技术合格证,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分娩室助产士工作3年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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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1 |
6 |
大专 |
护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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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户籍或生源 |
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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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2 |
6 |
大专 |
护理学 |
35周岁以下 |
绍兴市户籍 |
有护士执业资格,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2年以上 |
注:1、上述表中的学历为报名的起点学历,含其以上学历。
2、英语四级是指取得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3、绍兴市户籍是指越城区、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户籍。
4、户籍证明可以为本人户口簿、学校集体户口复印件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
5、报考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