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文明行医承诺

2011-07-122990

按照省卫生厅和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文明行医承诺履诺的部署和要求,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树立卫生行业新形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现向全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科学合理诊疗

秉承医院“尊重生命,呵护妇儿”的服务宗旨以及“方便、文明、有效、可承受”的服务理念,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追踪管制,加大对“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确保医疗质量,不发生完全责任医疗事故。

二、优化服务质量

优化门诊诊疗服务流程,全面推广叫号服务,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推行节假日和双休日门诊。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专家门诊预约率达到15%以上,并呈逐年递增趋势。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床位与卫技人员、床位与护理人员比例、病房护士与床位比、母婴同室护士与新生儿床位比等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三、控制医药费用

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年内门诊、住院均次费用零增长;提高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阳性率;控制抗菌药物用药比例;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四、遵守廉医规定

扎实开展反腐倡廉相关工作,在医疗活动中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器械、卫生耗材、药品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商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提升医疗水平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开展岗位练兵,积极鼓励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

六、做好援建工作

完成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及上级部门的指令性援建任务;积极开展双向转诊;继续加强浙江省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建设,深入推广妇幼保健卫生适宜技术,不断加大推广力度、推广范围,通过“传、帮、带”促进基层卫生单位技术的提高,从而提升对口支援单位总体实力。

以上承诺,欢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