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高配房电力设备年检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编号: SXJH-2016-11-15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询价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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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设备名称及数量 |
分项预算 (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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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标 |
高配房电力设备年检 |
¥30000 |
¥300 |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
3、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委托人的社保证明(如授权委托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8日 上午 9:00 — 11:30 ; 下午 14:00 — 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兴中路现代大厦B幢910室报名 (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6年11月24日16:30时之前获取。
3、具有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委托授权书、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25日14:3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中兴中路现代大厦B幢910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25日14:30时在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纳,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
帐户名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
帐号:201000159707948
联系方式: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李玲玲 18258029811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姚科 057585081491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