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2016-11-222893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5〕86号)的规定,由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托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JH-2016-11-18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第一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三个月,存放金额1000万元;

2、第二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三个月,存放金额1000万元;

3、第三标段:定期存款,存放期限三个月,存放金额1000万元。

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求,同一标段存放时可由招标人决定分若干存单在中标银行存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文。

(四)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五)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同一家银行只接受一家分支机构报名(如有多家报名,以先报名的为准)。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中兴中路现代大厦B栋910室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室受理。报名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6:30 。(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现金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和绍兴银监分局监管评级复印件)。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

7、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竞标行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1日14:00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嘉华项目有限公司(绍兴市中兴中路现代大厦B栋910室)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1日14:00时在绍兴市嘉华项目有限公司(绍兴市中兴中路现代大厦B栋910室)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相关费用:

1. 中标银行应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

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九、招标公告发布:

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

十、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

联系电话:0575- 85081491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中兴中路现代大厦B栋910室

联系人:李玲玲

联系电话:18258029811

十二、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85080069

监管部门:绍兴市财政局,联系人:童颖,电话:8520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