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智能安卓液晶电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谈判编号:SXJH2017-01-01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谈判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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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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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标 |
智能安卓液晶电视采购项目 |
¥43200 |
¥800 |
三、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在谈判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委托人的社保证明(1.如授权委托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谈判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01月05日至2017年01月09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6:3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76号现代大厦B幢910室报名 (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50元,售后不退。
2、询价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询价文件的,允许获取,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5日16:30时之前。
3、谈判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谈判公告发布网站,并在谈判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4、具有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在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者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备查)。
六、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01月16日14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76号现代大厦B幢910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01月16日14时在绍兴市越城区中兴中路276号现代大厦B幢910室开标。
八、谈判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在购买谈判文件前递交,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帐户名称: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
帐 号:201000159707948
九、谈判公告发布: http://www.sxfby.com/
联系方式: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李玲玲 18258029811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姚新琴 057585081491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01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