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向社会征集院训、院歌

2012-05-081953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提升医院的知名度,增强医院的凝聚力,促进医院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特面向社会征集院训、院歌,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医院院训、院歌 
   二、院训征集要求:
体现医院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能体现医院特征的文化内涵,文字简练,通俗易懂,句子精炼贴切,以4-16字为宜,内含典故尤佳。  
三、院歌歌词要求:
  1.歌词要体现医院特色、发展历史、文化底蕴,蓬勃发展的朝气和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
  2.体现医院干部、职工团结一心,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可以填词、谱曲或只填词。词句要求优美、流畅、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
  4.院歌歌词应为作者的原创,未曾发表,不得对他人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作品构成侵犯。
  四、院歌作曲征集要求:
  1.富有时代感、节奏感,反映行业特点,体现医院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旋律优美、流畅、富有感染力,能起到鼓舞斗志、催人奋进、凝聚人心的作用。
  3.易于独唱、合唱,曲调应活泼欢畅、高亢激昂,充满活力,给人以鼓舞和力量。热情、豪迈、真诚、欢快。中速为宜。
  4.作曲时允许对词作合适的修改;词、曲请打印在A4纸上;投稿时欢迎附带录音光碟。
  五、作品权限:
  凡被采用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等)均属于我院。
  六、征集时间:2012年5月8日至7月1日。
  七、评选方式:
  1.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将组成评委确定初选作品。
  2.邀请省、市知名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确定录用作品。
  3.录用作品对社会进行公示,广泛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并接受舆论监督。
  八、奖励办法:
   1.院歌歌词经确定录用,奖作者现金5000元;
  2.院歌作曲经确定录用,奖作者现金5000元;
  3.院训经确定录用,奖作者现金3000元;
  九、投稿方式:
  1.来稿请寄: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院办收。邮编312000
   2.电子信箱:sxfbwhz@163.comsxsfeyy@126.com
  3.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4.联系电话: 0575-85132453  0575-85206818
  联系人:王先生、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