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3 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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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社保厅出台《关于公布2012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2〕201号),我院于8月21日召开物价员业务专题培训,我院物价员、各科室兼职物价员30余人参加。
会上,财务科宣婉茹同志向大家解读了浙价医〔2012〕201号的精神,内容包括增补“营养咨询”等39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和“甲沟炎甲床整形术”等3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对现有项目规范中不明确、不合理的部分进行的修订完善以及儿童听力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列入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并要求物价员们做好9月1日起执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在互动交流环节中,各位兼职物价员踊跃发言,并就科室中碰到实际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培训结束后,分管领导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掌握好新的物价标准,互相配合确保新物价标准在我院的推广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