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5 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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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公告》(2013年第6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为保证新旧版本《出生医学证明》衔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协助卫生局及时召开了市直各签发机构业务培训班,并进行现场指导。目前,全市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工作顺利进行。
新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版式有所不同。与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特殊狭长版面相比,新版为A4纸大小,便于阅读。证件不带绿色外壳,内容分三部分:新生儿家属自行保留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及存根,后两部分交由公安机关和产科医院保存。同时,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增加了多重防伪手段,采用了黑白水印、光学水印、光变油墨、全息洗铝定位烫印、微缩文字、彩虹印刷6项防伪技术,比旧版更不易被仿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