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保科举办全市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班

2014-08-141674

    为加强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根据浙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的通知》(浙卫发〔2012〕111号)要求,我院儿保科于2014年8月5-6日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市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班,来自全市206所托幼园所的323名保健人员参加。

    此次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解读、幼托机构传染病防控、学校及幼托机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措施及应对、意外事故预防及处理、儿童常见疾病防治、学龄前儿童营养与管理、带量食谱制订、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儿童生长发育、幼儿园患病儿童管理、儿童常见症状处理及护理、卫生保健工作资料记录等。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对规范开展全市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经过两天培训,现场对323名参培人员进行了卫生保健知识考核,并对合格者发放托幼园所卫生保健人员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