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7 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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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我市儿童从2016年1月起,在入园入托时除要求家长提供孩子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预防接种证》等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一本《婴幼儿保健册》。
《婴幼儿保健册》是对婴幼儿系统保健检查情况的记录,是宝宝人生中第一份健康档案。婴幼儿系统保健是对孩子从出生到六周岁期间进行系统的健康检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价,包含母乳喂养、均衡饮食和合理营养、疾病预防的指导。儿童入园入托时提供《婴幼儿保健册》,并作为在园期间的健康档案延续使用,以保证0~6岁儿童健康档案的完整性。
在2011年前,儿童3岁以前健康体检使用《婴幼儿保健册》,3岁以后进入幼儿园使用《儿童健康档案》。2012年,全省《婴幼儿保健册》和《儿童健康档案》合并为一本《婴幼儿保健册》。
从2016年1月起,我市儿童(即2012年10月以后出生的婴儿)入园入托时一律使用《婴幼儿保健册》,原先的《儿童健康档案》将退出历史舞台。
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专家提醒家长,入园入托适龄儿童家长应提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孩子之前建档的《婴幼儿保健册》,在入园报名前随带《婴幼儿保健册》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儿童入园入托前检查,为避免扎堆体检拥挤,家长可提前1个月内完成相应检查。
如果《婴幼儿保健册》遗失的,请及时到原建档单位补办;入园入托体检时请务必携带《婴幼儿保健册》,以免影响孩子入园入托。户籍不在浙江省的婴幼儿可以在暂住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建档《婴幼儿保健册》,并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