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07年度合作医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称号

2008-03-182751
      市妇保院、附属医院、马山医院、斗门医院、灵芝医院等5家单位被绍兴市区新兴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按《绍兴市区2007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考核后,认定为2007年度合作医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予以表彰。医院将载着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市区合作医疗事业的发展作贡献,为向方便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质、人文的服务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