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卫生监督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09-03-032541
根据市府办《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若干规定》和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因卫生监督执法需要,决定分别面向市直卫生系统和社会公开选调卫生监督员各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招聘范围
基本条件
学历及专业要求
卫生监督员(1)
1
市直卫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中公开选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负责。热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有优良团队合作精神;
    2、30周岁以下(1979年3月8日后出生);
3、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卫生监督员(1)男性。
卫生监督员(2)不限;
6、绍兴市户籍。
全日制临床医学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卫生监督员(2)
1
向社会公开选调
全日制预防医学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四、招聘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9至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绍兴市卫生局政治处,报名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名办法: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一式2份详见附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
       3、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招聘。
       (二)考试
       本次市直卫生系统内公开选聘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考试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时间为分别为2009年3月12日上午8:30—10 :00,10:15—11.45,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布的职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数超过1:5的按1:5进入面试,少于1:5的全部进入面试。考生可于3月7日在绍兴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sxws.gov.cn/)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请考生注意及时进入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面试考生须按时到达面试现场按次序进行面试,没有按时到达面试现场,作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登陆绍兴市卫生局网站查看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录用。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市卫生局在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报市人事局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绍兴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596.doc
 
 
                         绍兴市人事局
                         绍兴市卫生局                       二00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