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开展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控制督查

2020-12-112481

为掌握全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质量管理规范》落实情况,了解区、县(市)各级医疗机构计划生育质控情况,市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中心于2020年12月1日-9日对各区、县(市)的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开展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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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陈小明副院长带队新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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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王霞敏带队诸暨检查 

此次督查,分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控两个检查小组,由市卫生健康委基妇处王霞敏和市妇保院副院长陈小明带队,严格依照《绍兴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指标》《浙江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控制标准(2020版)》要求,采取现场查看、实地走访、审阅资料、问卷调查、现场考核、电话随访等方式,逐项逐条检查各单位避孕服务、质量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控制落实情况。

基本避孕服务卫生院现场检查.jpg

 基本避孕服务卫生院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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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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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标准资料盒迎检

检查组对各区(市、县)全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亮点特色工作给予了肯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及时整改,做到了即查即改、限期整改。

检查结束,检查组陈小明副院长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重视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控管理工作,继续规范管理,强化职责落实。二要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标准,全力推动全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标准化、优质化,提高育龄人群对服务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