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宗教信仰 保障病人权益

2011-02-272199

2月24晚,绍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吴军受邀来院为全院医护人员进行题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专题知识培训,医院领导、中层干部以及医护人员200余人到会。

吴军副局长在对我国的少数民族总体概况和宗教政策进行了简要介绍后,着重对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回族等在绍主要少数民族的礼仪和习俗进行了介绍,如维吾尔族实行土葬、伊斯兰教信徒不食猪肉等。最后,吴军副局长分别从“宗教从何而来”、“宗教因何产生”和“宗教向何而去”三个方面阐述了宗教的基本概念。

宗教信仰属于病人的自主权之一,而病人自主权是病人人格尊严的重要内容,病人的权利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权利,而是一种合理的有条件的道德权利。尊重病人合理的自主权对维护病人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此次培训使全院医护人员进一步了解了不同民族和宗教的礼仪习俗和禁忌,以更好地指导其解决医疗工作中遇到的文化差异问题,真正体现医院“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